多顶级类、内部类、可见性与最佳实践:写练习时弄明白的基础体系
梳理搭建地基「需要明确的知识点」 访问权限 顶层(类的可见性):public、包可见 方法/字段:public、包可见、private、protect 最佳方式是一个类文件一个类。想要实现一个文件里多个类,有两种方式选择:多个顶级类or嵌套类「内部类(非静态嵌套类)、静态嵌套类」 一个类文件中可以有很多顶级类,但只有那个与文件名同名的类允许被public修饰;嵌套类不允许被public修饰,只能是默认的包可见。 内部类和静态嵌套类 内部类是非static的,是“外部类的真正内部类”,可以直接访问外部类的成员字段/方法,“相当于外部类的一个成员”,非static与对象绑定,想要实例化,必须实例化out之后用out.new; 静态嵌套类是static,“相当于外部类的一个静态成员(与静态方法同类)”,使用与静态字段、静态方法相同,直接用即可 思维锚点:使用static标识符意味着和任何外部的实例对象脱钩,要确保其内部调用的所有实例成员都是自己重新实例化而来、静态成员都是类.成员或者直接调用成员而来,与外界无调用关系 在外包访问时,顶级类、内部类、静态嵌套类各自的可见性? 有几种情况: 包下面有很多的类文件,每个文件一个类。 包下面有一个类文件,文件中有很多顶级类 包下面有一个类文件,只有一个顶级类,类中有很多的内部类 第一种情况下,只要每个文件的类,是用public的,就可以被包外访问 第二种情况下,顶级类中,可以用public修饰的只有文件同名类,其他顶级类只允许是包可见。这种情况下,外部包永远不可能访问到其他顶级类 第三种情况下,(在顶级类修饰为public情况下):嵌套类设置为public,就可以包外可见;设置为默认(包可见),就包外不可见。和是否有static修饰符无关,static 只影响“要不要依赖外部类实例”,不影响访问权限 从语义上看,静态嵌套类更像“放在 Outer 名字空间里的(其他)顶级类” 两者相同: 调用public顶级类的静态字段/方法:可以直接类.字段/方法调用 调用public顶级类的实例字段/方法:必须实例化这个public顶级类后,用对象.字段/方法调用 区别: 同个文件的各个顶级类,是包的成员;而静态嵌套类,是外部类的成员 各个顶级类,只有顶层访问权限(public或者包可见),意味着它一定对包内所有类可见 静态嵌套类,因为是外部类的成员,拥有成员访问权限(四种),意味着可以做到包内其他类不可见 静态嵌套类在外是 外部类.静态嵌套类,命名空间永远是在外部类之下。意味着永远表达:是外部类的附庸含义 「关键」静态嵌套类作为一个附庸的“特权”:外部类的 private static 成员,静态嵌套类是可以访问到的,其他顶级类不行 「单文件+多个顶级类」和「单文件+多个静态嵌套类」场景对比 「单文件+多个内部类」表示强绑定关系了,是外部类的对象的成员(实例成员)。这里对两个绑定关系没那么强的两个进行对比 ...